上傳音樂至部落格 女子違反著作權法遭判刑 
(新聞原文連結:http://goo.gl/cvtli)

nownews 2011年7月21日

地方中心/新竹報導

隨便下載歌曲恐有觸法之虞,新竹一名女子日前被警方指控從youtube網站下載歌曲,上傳到自己的部落格播放,被網路警察發現後依照違反著作權法判刑四個月。

這名24歲的劉姓女子,因為從youtube網站下載了116首歌曲,被唱片公司以及網路警方巡邏查獲,並移送法辦。但劉姓女子卻宣稱,不知道自己從youtube上下載歌曲並上傳到部落格播放是違法行為,也強調許多網友都是從網路上下載免費的歌曲播放。

儘管劉姓女子辯稱歌曲只是作為自己欣賞用,但法官認為,被告將大量的歌曲放置網路上供網友觀看,已嚴重傷害了唱片公司的損失。另外,政府政策宣導中也常見關於「智慧財產權」的相關報導,法官表示劉姓女子不可能不清楚這是違法的行為。

為了省錢下載免費的音樂,劉姓女子相當後悔。法官依照違反著作權法,判處被告四個月的有期徒刑,如易科罰金,必須給予12萬元的罰金。新竹市刑大科技隊也呼籲民眾,千萬不要隨便亂下載音樂供網友點閱,以免觸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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